知识产权关于专利申请的常见问题
随着我国对保护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认识到市场的竞争实际就是企业科技创新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然而虽然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是许多中小企业在专利申请上却不免犯难了。由于对专利常识缺乏,不仅不懂怎么进行专利申请,更不懂如何去经过专利来发掘技术。
为了帮助这样的受众更好的熟悉相关知识,小编搜集了一些关于专利常见问题,并做了一些整理,以下就是专利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例如“××科研组”等等。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申请,如何处理?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分别提出申请,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
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3、何时申请专利最恰当?
在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得到证实或者可以预期时,就应尽早提出申请。
企业或个人发明人应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是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而不是最先发明的人。
如此,如果他人先提出申请,则企业很有可能得不到专利权,极有可能已作出的投入就因此前功尽弃。
4、如何申请专利?
申请人可自己准备申请文件,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是申请专利保护,还是以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的方式保护,哪些部分申请专利,哪些部分作为技术诀窍保密,如何申请专利,是否有获得专利权的前景,何时申请,是否到外国申请专利,通过何种途径申请,是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宜,都是企业或发明者在决定申请专利前应慎重考虑的问题。
如果申请人想自己办理申请可查看国家知识产权网站,获得帮助。但请注意,专利申请文件是法律文件,其质量影响到专利是否可能授权、授权的范围、以及将来可能的侵权诉讼中的成败。一般说来,没有经过专门专利法法理和实务训练的人很难撰写出很好的文件。
5、专利申请人为单位,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是否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又该如何?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因此,当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不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当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6、申请了专利,还没有批准前,在产品包装上将申请号印刷宣传成专利号,是不是违法?将如何处罚?
「专利法」第十七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需要指出的是,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提出以后,授权以前,由于尚未获得专利权,申请人不得将该申请号作为专利号标注在其产品或包装上。
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7、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申请人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有如下权利:
1.自行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转让专利权的权利;
3.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4.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5.在专利权受到侵犯时请求保护的权利;
6.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
自申请日至授权日,享有临时保护。
8、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的是什么?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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